第14章 仓促离开

安子谦回抱住安紫朦的背,轻轻的拍打着,其实他心里明白,安紫朦并不是真的怀疑他,只是更看重生命而已。

一大一小两人静静的相拥在空旷的草地上,头顶是一望无际的蓝天,身后是熊熊燃烧的火焰,一切的一切在漫过的风中有一丝异样的美感。

远处,警车的鸣笛声愈加清晰,安紫朦赶忙放开安子谦,以为是连着两声爆炸才把警察引来的母子二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慌忙从另一处小道中仓促离开。

与此同时,市内某地下停车场里,秦舜禹正带着李秘书做最后的收割。黑衣黑发的他,手持一把闪耀着金属光泽的消音手枪,眼神中是狼一般的目光,腰间裹着的白布在满地黑色中显得异常的夺目。

“说,是谁指示你的?”冰凉的声音在寂静中响起,秦舜禹冷冷的看着跪在眼前的暗青帮头目,犹如看着一只已经死去的猎物。

“没有人!”暗青帮老大语气强硬的回道,大有宁死不从的姿态。

秦舜禹两眼一眯,勾起一丝残忍的弧度,修长的手指在扳机上轻轻一摁,一条鲜活的生命转眼间便挺直了呼吸。

“老板”随行的李秘书轻声忽道。

秦舜禹却不做任何回应,对着已经死去的暗青帮头目,眼神中透漏出一丝不屑。

“算条汉子,好生葬了吧。通知暗青帮的其它人,今天起,归我们长乐帮所有。”

平静的语调不带有一丝的情感,仿佛像是在说“你的牛吃了我的草,所以归我了”一样简单。

语罢,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留下李秘书一行人收拾残局。

回到约定好的地方时,安紫朦和安子谦已经双双睡了过去,两人均有些狼狈,却没有明显的伤痕,看来并没有出什么意外。

安子谦躺在安紫朦的怀里,长长的睫毛在脸上投射出一小片阴影,随着呼吸一起一伏,像是两只轻轻飞舞的黑色蝴蝶。

而安紫朦则是两只胳膊环在安子谦的身上,脑袋却耷拉在一旁,鼻尖处有快小小的黑斑,像是一只花斑小狗。发丝有些凌乱,看样子应该经历过逃跑。

秦舜禹不禁露出一个温暖的笑,连带着眼神也柔和了几分,深情的凝视着眼前一大一小两个身影,心里一丝名叫“幸福与知足”的嫩芽逐渐破土而出。

这是他的生命,不,是胜过他的生命,是他在以后的漫长岁月里拿命来珍惜的东西,任谁都不能轻易伤害。

若是有人敢伤他们一份,他秦舜禹必定十倍奉还,若是有人敢伤他们十分,那就是百倍千倍。反正他秦舜禹从来不怕千夫所指。

他的目光逐渐坚定,刀削的眉眼在背光下愈发显得深邃迷人,像是一出让人忍不住深陷的绝美幻境。可惜,那个他想被欣赏的人此刻却沉在不知名的梦中,怀抱着他的血脉,安静的如同幻境中两颗争相缠绕的树。

想了想,秦舜禹还是觉得不去打扰两人好一点,毕竟照顾他的这几天以来,虽然安紫朦嘴上从没提及过,可他却知道她一定很累。而狼崽子呢,没有了妈妈的陪伴,想必也不会睡得太安稳。

转身,迈步,上门,每一个举动都十分的小心翼翼,尽可能的不发出声音,以免惊醒了那个人的梦境。

收拾完残局的李秘书早早的候在了门口,见秦舜禹出来,想要说话,却看见秦舜禹的神色有些不太一样,便先忍了下来,默默的跟在身后,小心服侍着。

走到一处较为偏僻的地方时,秦舜禹率先停了下来,双手插在裤兜,直直的望着远方。

“那里的事情解决的如何了?”

“已全部妥当,只是唐老大那十二岁的孩子,暂时还没有找到。”

“哦?那就算了,先放过他吧。”

“可是,”李秘书没敢接着说下去,心里却忍不住有些疑惑,按照秦舜禹的性格,是不会给自己留下什么隐患的,那又是、为什么呢?

“难道你认为一个半大的孩子伤得了我分毫么?”

秦舜禹戏谑的说着,周身陡然爆发出一阵闪耀的光芒,那是一种经岁月打磨后方可重现的光芒,是属于一个真正强者的无畏和自信。

有多久没看到这样的秦舜禹了?李秘书暗暗心想,先前只觉得他像是一把锋利的刃,现在觉得他更像是那个手握锋刃的人。

不过这样甚好,只有这样的秦舜禹才是值得他义无反顾追随的人。

“那,小少爷那里,用不用现在去收集一点东西做个DNA什么的?”李秘书忽然想起来秦舜禹曾为了安子谦究竟是不是自己的儿子而纠结了很久,而眼下又是个绝佳的机会,于是贴心的问道。

哪知,秦舜禹竟然只是笑着摇了摇头,挥了挥手,示意其退下。

李秘书虽有几分不解,不过作为一个下手,不该多问的事绝不过问这一点他还是很懂的。

已经不需要了呢,那样的安子谦,不是他的孩子又会是谁的?只是相比之下,他更想让安紫朦亲口承认罢了。

市区一栋很是看似普通的楼层内,离地数十米的地方,巨大的落地窗前,一席白色身影正痞里痞气的站着,白净小巧的脸上架着一副显得十分硕大的褐色墨镜,配上栗色的浓密短发,左耳边的耀眼钻石,以及堪称黄金比例的完美身材,若说是从海报上走下来的明星,恐怕也不为过。

在他身后不远处,是两个身着黑色西装、脸上写满了恭敬和严肃的男人,还有一个瑟瑟发抖,略显凌乱的小小少年,饶是如此,可那双明亮的眸子里却是让人为之一渗的浓浓杀气。

“这什么意思?”他不解的问道,声音悠扬,尾调轻转,淡紫色的耳钻在阳光的照射下,一闪一闪的散发着迷人的光线。

“这是唐老大的儿子,我们要不要”站在左侧的男人被耳钻的光芒闪到,略微晃了晃神,说出了少年的身份,正打算说出自己来的目的,却被耳钻主人的一声轻笑打断。

“他的儿子,关我什么事?”

“可是?”男人还想再说,却在看到耳钻主人眼中一闪而过的寒光之后选择了沉默。正欲带着少年离开,不想少年不知哪里来的力气,竟然挣开了他的手,三两步窜到了那人身旁,小手紧抓着那人的衣角,像是许许多多家破的孤儿一样,看到一个强大的存在便尽可能的去依附。

“留下我”,少年仰起头,眼睛里是满满的倔强。

耳钻主人笑了,抬起手点在少年的下巴上,藏在墨镜后的眼中是仿若看到了玩具一般的神色。

有趣有趣,多少年没有敢这样近他的身了?

明明是亲昵的举动,在两个黑衣人看来却是分外的胆战心惊,传说耳钻的主人有很严重的洁癖,凡是不经他的允许擅自碰触他的人,一定会付出比死还要惨的代价。

尤其是那个替少年说话的男人,他年纪稍大,曾和少年的爸爸有过几次较少,虽谈不上刎颈之交,却也绝非泛泛,所以才抱着万一成功了的心态来找耳钻主人试一试,没想到竟是要送了少年的性命!

眼神中一抹痛色,只盼他们父子泉下好聚吧。男人心里默哀着,别问他为什么不开口求救,因为到了那个男人手里的人,从来没有谁活得下去。

“留你何用?”

“只要你说”

闻言,耳钻男人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一样,旁若无人的大笑了起来,不过那丝若有若无的杀气却是彻底

消失了。

“你们把他送去训练营吧,就说是我蓝伽的意思,还有,不许对他留情,我要让他在最短的时间内变成一把最锋利的刀子。”

“小鬼,记得你说的话,千万别死了。”

言罢,蓝伽便迈着修长的双腿离开了,路过黑衣男人身旁时随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只精致的打火机扔在了黑衣男人怀里。

黑衣男人疑惑的拿起打火机仔细看了看,最终在侧面一处相当不起眼的地方发现了不一样的纹路,那是三个英文字母“LAN”。

奔驰在宽阔的沥青路上,享受着凉风的眷恋,耳边是节奏劲爆的摇滚乐,在车身的超质音响下,比现场音乐会还更让人热血沸腾。

脸上的墨镜已经被蓝伽摘下,随手扔在副驾上,露出一弯似春风般荡漾的桃花眼,闪烁着多情的光泽,却又隐隐透着几分无情。嘴角钳起一抹上扬的弧度,白皙面庞的映衬下,两片唇瓣粉嫩犹如少女。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貌美如花的男子,曾经一个人灭掉了整整八十个人,结束的时候,身上脸上染满了新鲜的血液,就连那双醉人的桃花眼也泛着微微的红光,可他的表情却是再笑。此后,美丽如他却落上了一个“修罗”的称号,只要他对着你笑的很销魂,那便是你将要丧命的时候。

不过此刻他的笑却是因为即将见到的人而心情大好。

车子在半山腰的一处小白楼前停了下来,火红的车身宛若一朵盛开到极致的曼莎珠华,而车间的白衣男子则像是曼莎珠华中住着的仙子。

叮咚叮咚,蓝伽伸出指节分明的手指在门铃上轻轻按了几下,紧接着便听到了屋里传来的脚步声,只是,好像不是她的。

哐~,门开了,却是另一张深埋心底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