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夜半尸村

陈道国把自己包里16发子弹全部用朱砂临时泡过,这些子弹打在僵尸身上,火药会瞬间进入了尸体当中,朱砂阳气再引发爆炸,对行尸来说,这是致命的。

金老头是出马一族,桃木剑基本不会用,不过,救孙女心切,似乎也是拼了死命,出发前他差不多花了半个小时,在山间里收集了一些常用的东西。

柳枝!

柳枝去鬼,但同样对行尸也有震慑作用。同时呢,他岁身携带的包里也有一种盗墓常见的东西:黑驴蹄子。

这黑驴传说是八仙张果老的坐骑,因此,它的后代类似于木匠墨斗一样,遗留祖先仙气,自带阳气,可以克制僵尸。不过,仙神之物,虽是后代,可也不是一出生就具备这样本事,一般,至少要有50年岁的黑驴蹄子,才能聚集日月精华,产生对抗僵尸的能力。而与糯米不同的是,黑驴蹄子的威力要更大一些,不过它却只能对僵尸有克制作用,其他任何妖魔均无其效。

所以,我们道家一派很少用以这种玩意,即便要用,也大多是用黑糯米所制作的黑驴蹄子,这种东西,继承黑驴蹄子之威,又有糯米的多功能用途。不过,毕竟只是治僵尸的玩意,我们不太常带,倒是一些盗墓贼,因为偷墓易遇尸的缘故,成为了人手必备的东西。

这出马一族虽然身在北方,但同样受盗墓影响,加之驴在那边比较普遍,所以这玩意也就更为普及!

我呢,清一色的桃木剑,黄符,道袍、头盖,唯一与平常不同的是,左手臂直接是露出胳膊,然后用白布裹住伤口,这衣服半撩之下,看起来跟他妈露乳狂魔似的。

我们一行三人选择在中午太阳最大的时候进入村庄之中,阳气极强,我想行尸应该都会躲起来。

果然,一进入这村里,安静幽然,丝毫没有任何声音,我们走在村里,都仅仅只有自己的脚步声在周围回荡。

从村头到村尾,这几乎是快绕了大半个村子,尽管头上烈日当照,但底下这房墙很高,巷子很深,走起路来依然清凉阴冷。稍微长一点的巷子,总会忍不住的时而回头,生怕见不到底的巷子后面,忽然蹦出来个东西。

可即便没有东西,这回眼望去,那些一个冷森关闭的大门,整排的列在巷子里,看起来也是非常恐怖,跟就上了莫何间似的。

我们一行三人在二十多分钟后,终于来到了村尾。与村中繁华相比,这里似乎是最丑、最穷的地方,四处都是那种老式的茅草房子,墙壁还是用特别大的土砖堆砌,屋门的大门有的还勉强悬在上面,露出个缝隙,尽得屋内一片漆黑。

有的大门索性早已消失,从外往内,屋内早已生满杂草。

我对这种房子天生反感,小时候,农村里总是爱吓小孩,我村里就有好几间这样的老房子,久无人居。我爷爷以前跟我说,这些没有人住的老房子,千万别进去玩,因为这里面可能会有很多的阴鬼住在里面,一不小心,就会被他们拖进黑屋里,成了他们的替死鬼。

还有些房屋,时间一久,还会住上狐狸精。

那时候,虽然这么一说,可因为老房子,也确实偶尔会有猫这些东西在里面抓耗子,这抬眼一看,就见漆黑的屋里一双亮亮的大眼睛,我当时哪知道那么多,以为真看见了狐狸精,吓得魂都丢了。

所以,自那以后,我对这种低矮的老房子,非常的排斥以及恐惧。

依照大槐树的方位,我们很快找到了那封信上的地址。上面说,那是张大强的家。不过说实在话,这也叫家的话。我估计我农村那个家都能叫豪宅了,就连老不死以前留下的茅山正宗,也绝对算是高等装修。

毕竟,眼前的这玩意,就是直白的四面墙,然后加了个茅草盖子。家凸四壁,四面受风,我想是这房子最好的代名词了。

“房子虽老,但东西依在,我相信,那位高人如此安排,自有他的深意。你们啊,还是太年轻。”金顺站在房前,看着房屋轻声皱眉道。

“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他不屑冷笑:“以我行走江湖几十年的经验来看,这外面看起来虽然残破不勘,但这里面,定然是山明水秀,柳暗花明又一村。”说完,他自信的走向前,轻轻的推了推矮房的大门。

“嘎吱……”

“砰!!!!!”

木门在发出几声艰难的声音之后,忽然一声巨响,整个大门轰然倒地,砸起尘烟无数!!

“我……我靠,果然是别有洞天啊!!!”我大喊一声。

“没错,深邃的长草,破烂的房屋,倒塌的废弃家具,在下佩服!!”陈道国跟着点头道。

这里面,哪像是人住的地方,就是放两头猪进去估计都嫌破。就四面大黄土墙,顶着半边的房顶子,屋里面颇有些废弃的烂木家具,中间还有个土堆的炕,不过已经轰踏倒地,被雨水折腾后,粘成一团泥巴团子!

金顺脸上有点挂不住,尴尬的自己匆忙进了屋,我和陈道国后进屋,为了安全起见,我们将大门重新竖起来,并且用里面的土砖挡好,防止有人贸然床闯进发现我们。

之后,我们各自拿出自己的东西,准备暂时将这个地方当成我们的大本营。那黑衣人毕竟已经说过,这里是村里最安全的地方。

不过,我和陈道国忙着,金顺那家伙倒早先忙完,不过他也不帮忙也不干嘛,就这么背着手在屋里走来走去,不知道在看些什么。

不多时,这家伙把我们叫了过去,说是有发现。我们赶了过去后才发现,这屋子虽然是个单房,但里面又绕了一圈,分了三个小内房,层层相连,越往里走越深,最后,一路直通大槐树的方向。

“这有个后门,打开就可以直接通过去。怪不得那个高人要我们住在这里,原来是这里不仅安全,而且最容易看到大槐树底下的情况。”金顺道。

没错,这后门虽然关着,但通过门缝依然可以清晰的看到外面的情况。从后门出去,大约有三百米左右的荒废田野,田间已经满是野草,大约有三十厘米左右,通过这些之后,便直接进入了那颗大槐树的那里。

这槐树看起来非常庞大,而且年岁久远,枝繁叶茂,光是一个树干,也至少粗有三十余人的环抱之度,用参天大树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

不过,大树之底,却有一圈光滑之地,无草无根,就是一剩洼土,看起来与周遭茂盛的野草形成鲜明的对比。

“这像是有活动的迹象。”陈道国皱眉道。

树的存在确实会印象其他野草的丛生,但也不至于旁边均是存草不生的模样,所以,这周边的情况倒是直接说明,这地方恐怕有问题。

“你们看那。”陈道国指着旁边槐树侧边的草丛忽然叫到!

我回眼一看,只见在草丛中央,有一条非常明显的被踩塌过的痕迹,延大槐树底下一路直通往外面的村庄大道。

“看这样子,很明显是被什么东西给踩出来的一条路,而且这条路还比较宽阔,应该是有很多人踩出来的。”我分析道。

“杂草都被踩乱,路上死草已经干黄,跟泥土一个颜色。看样子,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应该有些时日了。”陈道国点头道。“不过,这村里按理说,已经没了活人,这么宽的路,应该不是活人踩出来的吧?!”

“你的意思是行尸?!”

“晚上不就知道了?!”

“说的也对!”我点点头,当下便直接决定,开始张罗晚上的东西。

为了方便监视,也同时方便隐藏,我们用塑料口袋在大致上将后门的缝隙遮住,其目的是为了晚上监视的时候,自己的气息不给行尸闻道。那些玩意虽然跟僵尸不在一个级别上,但对人气的敏感依然还是有的。

其二呢,就是在前门布置了长线,上面系上小铃铛,直接解放了人工坚守,一旦有任何人进入,铃铛会直接响起来,而我们便有足够的时间逃生。

我们的核心住处,是在里三间里的第二间,这里一来密闭性比较好,我们说话的声音不容易传出去,晚上吃点啥,烧点开水,也勉强可以。不过,要弄好这,自然要把房屋顶上给弄下。

折腾了近一个下午,我们在屋内找了不少的干草、湿草,一股脑的铺在上头,最后还用我们随身携带的塑料袋巩固密封,这样一来,完全是滴水不漏,就算我们在里面唱歌,外面也未必能听倒啥动静。

唯一的问题是……

傍晚的时候,金顺这老王八蛋放了个屁。这屁本来不是啥大事,但关键的问题是,这屁引发了一个可怕的效果……

那就是,压根他妈透不出去气啊。

这本来就屁大点个屁,那么团点气,结果在屋子里它就是死活出不去,没把我和陈道国两人给折腾死。那不出半分钟,熏得几乎是面黄肌瘦,脸色发黑,口吐白沫,陈道国干脆一屁股躺在地上,一副生无可恋的盯着房顶……

“我说,你下次放屁能不能走远点?!”看着这会正坐在地上一边吃着泡面,一边搓着脚丫子的金顺,我无语的白了他一眼。

他一愣:“杂?你要吃面?!”

“我吃你妹,别扣了,你也不闲你自己那脚的味大,真行啊你。”

“不臭不臭,要不你闻闻?!”

“去去去,把你那破脚拿开。”我郁闷的起身操起泡面,粗拉拉的就滚到了一边去。

陈道国见我走了,很快也缩了缩脖子,抱着泡面和我靠在一起坐着,接着靠了靠我肩膀:“我说,咱是不是得想个办法?!”

“啥?!”

“这么耗下去不是个办法啊。没到晚上捉僵尸,先让这脚丫子给熏死了。兄弟,我这会连泡面都吃不下了。”他苦恼的盯着我。

何尝不是呢。我感觉这屋里防佛都是某个人的脚一般,剧烈的味道让人已经快要中毒。“这不是你的扩友吗,你管管啊。”

“靠,我能有啥法子啊。”

“那说个屁,憋着吧。”

他这一脚臭,虽然味是很重,但也不是没好处,刚才这天一黑屋里还有不少蚊子嗡嗡嗡的飞来飞去,这一会我已经听不见任何的声音了,我估计蚊子中这毒,比特么的中了蚊香毒还要厉害。

也许是时间呆久了,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感觉那股味已经深入我内心的骨髓里面,知觉上也渐渐对这臭屁免疫了。吃过方便面后,我渐渐的有些发困,靠着地上铺了个简单的报纸,就这么自己抱自己凑合眯上了几个小时。

大概在夜里十一点多的样子,我被旁边的陈道国拍醒,说是外面有动静。

我匆忙的就往后门跑,结果跑过去之后,那地方啥动静都没有,可这声音,明明吃从外面进来的啊?!

“毛兄弟,过来,前门呢!”就在此刻,陈道国忽然在二里屋冲我招手,我二话不说,匆忙的便又往前门跑去。

不过,这透过门外缝隙一看,我瞬间感觉惊恐万分了!

这整条街的外面,忽然之间完全变了样,没了之前的黑不见人,死气沉沉,相反这时候整个街道上灯火通明,人来往人,两边的路边上蹲着不少的人,卖鞋的、卖菜的、烙煎饼的,比比皆是,整个大街上充斥着各种吆喝声,一时间热闹非凡,浑然有种我是不是到了某个城镇的场集上。

“怪了,怎么会突然这么多人?!”陈道国皱着眉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