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当然啊。”他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这尿,分童子尿,中年尿,白尿等等多种,那不同的尿有不同的用法,你比如可以治胃癌啊,也可以治肺病啊,痔疮等等等。这胖子嘛,弄这蚂蝗,你说,这尿是不是得够咸?!”
“咸?!”我草,这尿还分咸不咸?就算分,怎么知道咸不咸?!
“那是自然,你这要是不够咸,万一那蚂蝗不死,结果还钻进胖子的身体里,这可没有医院啊,想要弄出来那是极其困难的啊。”
说的也有道理,但……怎么弄咸?!
“上火的人,弄出来的尿咸的很!”
“真的?!”
“当真。正巧,我刚才起来后,看见陈道国匆忙的进了草丛里,然后恩恩恩的就在那拉屎,以这种表现来看,我基本可以确认,这家伙绝逼便秘。这便秘嘛,肯定就上火了,所以,我估计陈道国今天的尿,那不以骚味惊世人,也必以咸味乱天下。”
尼码,我真是见了鬼了,我真想到你既然对屎尿研究的如此彻底。靠,以后我这大小便看来还得防着点,光听点恩恩声也能分辨出便秘与否,靠……
还有没有隐私了?!
我说你这王八蛋,平常什么不研究,非要研究什么屎尿,他嘿嘿一笑,略懂略懂。
我们回去的时候,便开始着手于特别咸的尿,这一回去找上陈道国,陈道国完全把我们两个当成了疯子一样看待,在我三寸不烂之舌的解释之下,他才彻底相信我们俩绝非有什么龙阳之癖。
“不好,这……这你们开啥玩笑啊,我……我这种人怎么会便秘呢?我……我身体棒着呢,还有,我尿尿也正常。”被人说到排泄的东西,陈道国红着脸当着刚刚苏醒的一女两男表现的极其尴尬。
“都是江湖谣言,不可尽信。”莫了,他心虚的看我们一眼,尴尬的补充道。
“那……也行吧。”我看一眼他,又扫了眼金顺:“那看来胖子是没得救了,都说出生入死好兄弟,看来不过如此。”
“……不……不是我不救,我……我是真没便秘啊。”他冲着我无辜的喊了一声,接着又悄悄的凑到我旁边,轻声道:“好吧,我承认,我最近有点不方便。但问题是,我这玩意也能救胖兄?说实话,倒不是我不相信你,我……我这活了几十年了,都知道上火、便秘那是老难事,可头一回听说这玩意还能救人的,是不是太扯了点?!”
“这次需要你带盐的尿,主要是用来杀蚂蝗的,为的是确保蚂蝗吸血的过程中不对胖子的生命构成威胁。”
“当真?!”
“当真!”
“果然?”
“果然!”
“那,那好吧,尿上一泡救人一命,这事靠谱,你等着,我等会给你送过来,你先去帮胖子吧。”
我点点头,搞定了陈道国,便跟着金顺将胖子那边折腾起来。这胖子是不能耽误时间,一耽误了,麻烦也就多了,机会也就小了!
为了让胖子不反抗,金顺给我想了一个好办法,先用四跟大柱子在地上砸进去,然后将胖子的四肢分别捆绑,这方法一是为了防止胖子怕蚂蝗,毕竟那种玩意吸进皮肤里,谁看得也恶心,这第二个是毕竟胖子已经尸变,万一尸毒在里面发生了什么反抗,导致尸变,这个也能最大限度的制约他。
“老三,没想到,真没想到,到现在,你依然还没有放弃我,好兄弟,我感激你一辈子!”临前,胖子冲我点点头,充满感动的道。
我也点点头,悄悄来到他的身下,接着,我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蚂蝗,放出大约五到六根,放置于其脚裸上。
脚裸皮多肉少,相信应该可以减轻危险。我在上面放了大约各四根,最后两根,需要我亲自拿着,以到胖子屁股上的伤口去吸伤口上的毒血,毕竟那里受伤最重,也是毒源发源地。
“老三,你弄的啥玩意啊,我…我杂感觉有啥虫子在我腿上爬呢,现在……现在又没动静了。”
当然了,它都直接扎了眼开始吸血了,麻醉的效果起码让局部没有痛感,你要觉得痛,那还真奇了怪了。
我正想说话,外面忽然传来一声热情的吆喝,我抬眼之间一个黑影从远处屁巅屁巅的朝我们这里跑来。
人未到,味先到,胖子半趴在地上,都忍不住奇怪的问道:“啥玩意啊,这……怎么,怎么又骚又咸的感觉。”
“尿啊!”陈道国嘿嘿一笑,提着个破瓶子,里面装了满满一大瓶的黄色液体,跟特么啤酒似的,大哥,你特么这不仅是上火啊,你这是要上天啊。
这味,我去,不要说咸不咸了,光熏估计都得把蚂蝗给熏死,顺便连我们几个大活人也得躺这……
“尿?!我……”胖子挣扎着要站起来,但四肢严重被捆,这货也只能委屈的冲着我喊道:“不是……老三,这……这是干啥啊。”
“给你洗伤口啊。”我还没来得及说话,旁边陈道国便耿直的回答道。
我靠,我不赶紧给这货使眼色,这尼码让胖子要知道我们在他身上弄这些东西,我估计他宁愿尸变也不愿意被这么玩。
“老三,杂了,不停的挤眼睛,这是中了风,面瘫?!”
我去,这神经病,我是真醉了。“没什么,你不要说话!”
“你才不要说话呢,老陈哥,你……你……你说清楚,你们到底要给我怎么弄?!我…我这告诉你们啊,我可不要死的不明不白的!”胖子打断我的话,冲陈道国喊道。
陈道国眉头一皱:“那个……毛兄弟没跟你说吗?这用蚂蝗帮你吸血,然后用我的尿帮你弄死那些蚂蝗啊。你放心哈,我这尿啊,绝对够纯,我憋了好久呢。看,好打一泡,而且味道特别重,胖子,你要是不放心的话,你尽管闻闻。”
“去去去去!你给我滚一边去。哎哟,我去,毛老三,金老不死的,我说你俩他妈的是不是有毛病啊,你们这是谋财害命啊,我的天啊,我胖子到底哪里得罪你们两个王八蛋了,又是蚂蝗,又是尿,你们这群王八蛋,放开我,放开我!!!”胖子一听,不乐意了,对着我和金顺又是骂又是喊,合着一会自己还委屈的哭了起来。
我满头瀑布汗的操作着蚂蝗,你以为我想啊,这玩意看着也怪恶心的,我还得抓着它,这不也很恶心吗?!“我……”
“砰!”
可我还没来得及解释,忽然一声闷想,我抬头一看,只见陈道国手上不知道什么时候举起了一个沙锅那么大的棒子,对着胖子后脑砰的就敲了下去。
我靠,你…你这才是谋财害命啊。
“那个……我看他这么吵,帮下忙!”见我们都日了狗一样盯着他,他尴尬的甩掉手上的大木棍,嘿嘿一笑。
“帮忙?”我看着陈道国,你这叫杀人吧?!“让他安静一会!”
“这是安静一会吗?!我感觉胖子这以后都不一定醒得来了。”
“放心啦,我当警察的,这些手段常用,绝不会有事,我都看着来的。对了,你们还要我帮啥忙不?!”
“要!”
我是打算让陈道国站在我的旁边,端好尿瓶,一旦手上的蚂蝗有任何要逃的迹象,他便马上往里面倒尿,绝不能让蚂蝗进入胖子的体内。
不过,想法是美好,现实很悲哀。这尿味,又咸又重,我特么真是无语到了几点,他蹲在我身边端着那玩意,直接把我自己都熏晕了。
一个多小时之后,二十只蚂蝗的躯体几乎都变已经变黑死亡,这些呢,不是陈道国尿给毒成这样的,而是被里面的尸毒感染。金顺说,从蚂蝗的死上可以看得出来,胖子的尸毒感染已经比较深了,血液当中含尸毒的量面积非常之大,如果情况严重的话,今天晚上胖子就可能会发生尸变。
当然,如果他能够挺过今天晚上这一关,相信他也就从尸变的痛苦中走出来了。
所以,今天晚上是胖子非常重要的一晚上。
按理说,今天晚上我们应该留人在这守着胖子的,但眼下条件却根本不允许。我昨天晚上从行尸那套取了人关押的秘密地方,为防止今天晚上他们会把上官轻衣等人拉出来做食物,我必须赶在再次祭祀之前将两人给解救出来。
但这个任务很艰难,光靠我一个人我绝对不可能去完成,所以,我需要金顺和陈道国的帮忙。
但我们三个男人一走,这山洞里也就只剩下一群女人,唯一有三个男人,可一个重伤,一个轻伤、一个弱智野人。要没有行尸来这,他们倒也安全,可是,把胖子放进这里面的话,万一尸变,那就非常麻烦了。
所以,我们不仅得走,还得把胖子也一起带下山。
尽管这货极有可能会拖我们的后腿,但也比放在这危害女人要好的多。下山前,金顺也跟我做了思想工作,一旦胖子治疗失败尸变的话,作为他的好兄弟,我需要在第一时间杀了胖子。
尽管这很残忍,但我也同意这么做。毕竟,作为好兄弟,我是绝对不愿意看着胖子变成行尸走肉的,我也相信胖子也不想变成那样。他这一辈子,虽然长的丑,但比我还要爱美,爱帅。
我们在救回的那三个人那里确认了信息,他们虽然不记得具体的位置,但他们从地牢里被带出来,清晰的记得,确实是从一个破庙里走出来的。而且,他们还有稍微详细的信息,这地牢里面,有点类似于人类的牢房,里面大约有十个地牢房子,所有的人都被关押在里面,虽然地牢没有房门锁,但外面随时都有数十个行尸都在巡逻。
其次,就是在门口,也同样有十几只行尸在看守。
这么说起来,那里应该有二十多具行尸,以我们三人的能力,说输也不会输太惨,说嬴也不至于吹牛B,也许是一番苦战获胜,也许就是光荣牺牲。
但不管怎么样,起码还有机会。二十多具行尸看守,远比我想像中的森严档次要低上许多。
下午五时许,趁着还有太阳,我们三个人,带着刚刚苏醒的胖子,快速的朝山腰往村子里摸进。
胖子这货的精神状态不是特别好,虽然二十只蚂蝗吸取了大量的尸毒,但也因为蚂蝗的吸血导致他人有些贫血,不仅脸色发青,嘴唇发紫,就连走路,也是虚虚晃晃,跟刚刚吸了毒似的。
金顺说,这是正常现象,叫我不要担心,下午胖子昏迷的时候,他已经用过糯米水帮他泡过,现在又有我用黄符和草药保护他的伤口,只要他能活过今天晚上,那明天稍微补充一下营养,便绝对会生龙活虎。
一路说着,一路走着,不多时,我们四人便回到了之前的小屋里。为了不引起行尸的注意,也为了胖子跟着走下来虚弱的身体,所以晚上我们准备提前做饭,吃东西。我负责起厨,陈道国烧火,金顺察看外面的动静顺便去找下外面破庙的大致方位,剩下胖子没人管,我本来想把他捆住。不过,看他还一听要被绑便和我对骂的精神尽头,我看他应该不会尸变,所以暂时放过他。
而且,从之后吃饭的过程,胖子一口气吃了整整三碗面的程度来看,我觉得胖子应该问题不大,起码贪吃的人性,一点都没变。
“砰!”一声门响,我回眼一望,在外面忙着的金顺搭着脑袋就回来了,一看见我们在吃东西,他丝毫不客气的从我手上一把夺过我手里的面,饿虎虎的吃上一大口,看了我一眼:“我说,毛兄弟,你究竟搞清楚没搞清楚?!”
“怎么了这是?!”
“你说的破庙我去查过了,靠,你确定那是什么秘密地方?!”
见我不解,他又吃了口面,这才解释道:“靠,高不过两米,长不过一米,就一土地庙,别说藏人,我看庙里坐着的土地公土地婆都嫌那地方挤的慌,你这个消息靠谱不?我杂觉得有毛病?!”
“有毛病?!”我眉头一皱?!不会吧?
“废话,你要不信,呆会你去看看。小的我都不相信有机关,巴掌大点的破地,真他娘晦气!”他唾了口唾沫,做在地上,仰头就将一碗面全部仰脖吞下。
我忍不住饿的吞了口口水:“你别急,我再问问。”
“你再问问?!”金老头一脸好奇的看着我起身,接着走向房屋的一角,扒开上面一层厚厚的杂草,之后,拖出一个人出来。
“这什么东西?你从哪鲁了个美少女?!”身后,金顺忍不住奇怪的道。
我一边将东西往外拖,一边回答道:“昨天你们走后,行尸群戒严,搞了个什么小组,互相盯着对方。正巧,没人的时候我把这货骗出来,绑了起来,问口话的。”
“靠,干的漂亮啊。”金顺一听,兴奋的便站起身来,等我将行尸搬过来,这家伙看了好半天,最后才点点头:“靠谱,果然是具行尸。毛兄弟,你倒是挺聪明的啊。”
“那必须的。早上我问的消息就是他口中说的,真假也在救回来的三个人口中得到了印证。不过,你刚才既然已经这么说了,所以,我还是把他弄醒在问一遍,看是不是哪里出了错,或者说,村里有第二个庙。”
我想像中,不,应该说所有人想像中的所谓破庙,应该是那中比较大但年久失休的庙宇,和金顺所表达出的单人土地庙有天攘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