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叛变(二)

数天前。

三华路与三华南路的交界口。

一只三米黑熊趴在了地上,身下溢着鲜血,将毛发浸红。

黑熊艰难地抬起头,冲着已经走远的背影,伸出了颤抖的手。

“你……到底要做什么……”

这只黑熊便是刘琦,而正在离开此处的人则是约翰。

在说完这句话后,钻心的疼痛从腹部传来。

刘琦全身的毛发开始缓缓褪去,露出了人类的面孔。

他知道,自己和眼前的外国男人差距实在太大了,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

任他拼尽全力,也无法撼动男人的一根手指。

可刘琦不明白,这么强大的一只尸种一直潜伏在陵城,为什么都没人发现过!

“我?”

约翰停下脚步,托着腮帮子回过头,想了想。

“报仇?”

“Emm……不是……emm……帮忙?”

约翰摇了摇头,好像都不太满意自己给出的答案。

“可能是生活太单调了吧,想开心一下。”

说完,冲着刘琦俏皮地眨了眨眼睛,挥手离去。

望着约翰越走越远,直至看不见,刘琦愤恨地咬紧了牙关。

不甘心,他真的不甘心。

但眼下不是在这里磨蹭的时候。

刘琦用颤抖的双腿站了起来,然后把掉落在外的肠子给塞回肚子里去。

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绝对不能让口袋里的历史文石,遗落在外!

刘琦开始向来时的方向前进,跌跌撞撞,路上又碰见了许多新来的迷惘之种。

刘琦硬是憋着最后一口气,兽化,再将这些迷惘之种逐个击杀。

只不过,平时不被他放在眼里的迷惘之种,此时却成了他最大的敌人。

为此,刘琦的肩头少了好几块肉,眼睁睁看着尸种吞下。

要不是有SR细胞配合体内的造血干细胞全力造血,他现在已经死了好几回了。

终于,刘琦来到了一栋小超市的后门。

他想都没想,直接用熊爪捅坏了门锁。

他坚持不住了,再走下去估计马上就要昏迷。

可突然。

“飒——!”

从屋内窜出了一个迷惘之种,还是个女生!

刘琦的肩头再次被咬住。

紧接着,又一个女生从超市里跑来,直接伸出了口器!

刘琦实在是没力气战斗了。

他完全推不开肩头上撕咬的女生,只能快速关门拖延点时间。

然后,他在被一顿生拉硬拽下,从消防楼梯爬上了楼顶。

刘琦发现一间透明的阳光房,便快速钻入里面,引得两个迷惘之种前来。

又一顿拉扯,在房间的桌椅上挥洒了大片血迹,总算是将她们关在了里面。

随后,刘琦趁着意识还在,快速将消防楼梯撕碎,一头栽倒在了地上。

兽化状态再次消失了。

他的意识也终于接近昏迷状态了。

刘琦在身上摸摸索索着,寻找着救命的东西。

手机……还有电……

号码……打给谁……

刘琦整个人都迷糊了,根本看不清按钮,胡乱按了一通,等待着接听。

嘟。

“刘琦?”

一听见这声音,刘琦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一时间,血泪同飙。

“队长……”

“你怎么了?我现在去找阎月他们,你有事快说。”

“我不行了……来接我一下……”

“什么!?在哪!?”

电话那头传来了慕容绯红急切的声音,能听得出,她确实很着急。

可当刘琦把地址说明,又将他携带历史文石的事情说出来后。

那头,却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我知道了……你在那等我,哪都别去,也别再打电话了,听懂没有?”

“……”

“说话!醒醒!”

刘琦没有再说话了,也不是昏迷过去了。

准确的说。

死了。

他受的伤实在太重了,能坚持到这里,全靠着SR细胞的加持,就这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最起码,他安全保住了历史文石。

金灿灿的阳光洒在了刘琦的脸上。

在临死前的最后一刻,他好像在看见了在慕容绯红的带领下,所有人一起努力杀死了那只强大的狼人。

他的内心独白,是彩色的,带了些甜甜的味道。

“队长啊,是你接的电话,真好啊……”

“要是换了其他人,可能我还真说不清楚在哪。”

“小组里面,我最信任的人就是你了,你会把石头安全带回去吧?”

“是吧……队长……”

当慕容绯红赶到这里时,第一时间拔出骨剑,清理了地上所有聚集的尸种。

而当她来到刘琦身旁,才发现刘琦已经没了呼吸。

只不过,哪怕身体已经残破不堪,他的脸上依然还挂着微笑。

慕容绯红叹了口气,她本来是打算杀死刘琦的,现在看来没这个必要了。

也幸亏刘琦已经断了气,不然,她的内心将会承受巨大的煎熬。

毕竟,刘琦是她最得力的部下。

历史文石被藏在刘琦的肚子里,慕容绯红花了好长时间才找到。

可就当她想把刘琦的尸体埋掉时,韩璐的电话打过来了。

意思是问她到哪了,需要加快脚步了。

因为从天网来看,整个陵城一中都已经沦陷了。

慕容绯红来不及处理刘琦了,只能割去他的纹身,顺带将去除血腥味的药水倒在了他的身上。

在刘琦的尸体旁沉默片刻,慕容绯红闭上了眼睛。

“对不起。”

说完,向着陵城一中飞奔而去。

……

回到现在。

慕容绯红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她并没有杀死刘琦。

致死的主要原因主要还是伤势太重了。

要怪,只能怪被阎月分解成虚无的约翰。

关于万里和韩璐的死,慕容绯红干脆一并讲了出来。

人是她杀的没错,监控也拍到了她离开的画面。

只不过好巧不巧,负责调阅监控的人正是她自己,也就顺理成章隐瞒了下去。

杀死韩璐的原因是她的天网能力太过麻烦。

而杀死万里,纯粹是因为他本就是一只尸种!

【万里的能力编号是10000,生命系,生而为人】!

没错,万里的真实身份就是一只奇智之种!

只不过他运用了自己的能力,变成了一个真真正正的人类!

这个秘密,只有朱建等少数人知道,只不过都死得差不多了。

而慕容绯红,恰恰就是知道秘密的其中一人!

朱晓晓叹了口气,道:“事到如今,你我也都冷静了下来,你还要带走阎月吗?”

慕容绯红的答案显然不能让阎月满意,她自己也知道。

只不过此时,她没有回答,却是看向了端木魁马。

终于,端木魁马从人群中走了出来,一步步走向慕容绯红。

他边走边从口袋里拿出了两件东西。

一个,是朱晓晓给他的,真正的D细胞注射液!

另一个东西,则是和慕容绯红几乎一模一样的戒指!

而端木魁马的戒指上,印了一条黑色的狗!

他将戒指戴在了手上,叹了口气。

“算了,药水其实我刚才拿到了,只是没机会和你说。回去吧,我不想杀他们。”

看着端木魁马和慕容绯红站在了同一条线上,所有人全部倒吸了一口凉气!

尤其是朱晓晓,脸色瞬间煞白!

“你们……是开玩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