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约定

先说结果,阎月溜了。

谈什么借卫生间,这不纯纯社死么?白琼的衣服还在床上呢!

酒店无辜躺枪,阎月的卫生间也没有热水!

更巧的是,阎月带着辛心凌出门去前台的路上,竟然在拐弯口又看见了唐依依!

是的,唐依依也是来洗澡的!

这酒店还能不能开了!

没热水?朱晓晓表示: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总之,阎月重新开了一个房间,唐依依和辛心凌也识趣得各自回去了。

经过这一闹,阎月深刻体会到一件事情。

渣男,并不容易啊!

一天时间过去。

按照和赢褚的约定,阎月独自来到了Sunny咖啡馆。

在这里,再次见到了忙碌的张昊。

现在的他已经是一只彻彻底底的尸种了。

很庆幸,新一轮的召唤并没有带来任何位面的张昊,这只尸种仅仅是诞生在这个世界上的一个披着人皮的怪物。

看到阎月,张昊礼貌性的寒暄了几句。

等了大约五分钟,赢褚推开了咖啡馆的大门。

时隔半年再次见到这头怪物,阎月已经没有一丝恐惧了。

事实上,在阎琴烟离开人世后,这世界上真没有什么东西值得阎月害怕了。

两人换了个偏僻的角落坐下。

阎月问道:“卯兔是你的搭档,她的真实身份你知道吗?”

赢褚笑着摇了摇头。

“在组织里,虽然俺和兔子的关系最近,不过她的事情从来没和人讲过,估计也只有老大清楚她的底细。

“俺也是刚刚才知道她是你姐。”

说着,赢褚从兜里掏出一块鲜肉,啃了起来。

阎月皱了皱眉。

还记得楚兰之前对慕北说过一句话,老虎爱吃。

又联想到赢褚当时在金城一口吞掉了魏元天。

阎月皱眉道:“你吃的是……人肉?”

赢褚一愣,随后捧腹大笑。

“哈哈哈!俺有那么可怕吗?这是牛肉,美着嘞!”

“牛肉?”

“昂!俺这能力,一天不吃肉就浑身难受,跟那蚂蚁爬似的,那个痒痒。”

赢褚又拿出一块鲜肉递给了阎月,“你要不要试试?给你来片生菜?”

生菜包生牛肉,阎月摇了摇头,没那么好的胃口。

“我想了解一些阎琴烟的情况,她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又是什么时候开始想要杀我的。”

赢褚将生菜包塞进嘴里,叹了口气。

“哎……你姐救过俺的命,她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太凶了。俺其实挺欣赏你姐的,敢打敢做,敢杀敢埋,整个组织里面就你姐最合俺胃口。

“至于她什么时候想杀你的,俺估计是因为那块红色的历史文石。

“她好像就是接触到了那块石头以后,整个人就开始凶起来了。”

赢褚的意思,那块红色的历史文石现在在天命组织里。

阎月点了点头。

“你们天命手里现在有几块石头?如果不方便可以不说。”

“有啥不方便的。”

赢褚掰了掰手指头,“5块灰的,1块红的。”

除掉阎月手里的那块历史文石,天命组织还剩2块石头就集齐了所有历史文石!

“剩下两块在哪?”

阎月没有避讳,他拥有一块历史文石这件事楚兰应该已经汇报过了。

“俺听老大说,有一块在倭国,不太好拿,俺们下一步计划就是去那块。

“还有一块石头俺也不知道,反正老大说也不太容易拿。”

赢褚说完顿了顿,望向阎月的眼睛里突然充满了智慧。

“你打算什么时候跟俺回组织?”

“我好像没说过我要跟你走吧?”阎月眯了眯眼。

“老大说兔子死了以后你就会来。”

阎月有点反感。

这个天命组织的老大好像自认为把他吃得很透。

不过事实上,阎月确实已经萌生了加入天命的念头。

一来是更容易接近历史文石,二来也是因为继续留在希望小组已经没什么意义了。

现在的希望小组,朱揍敌一死,外加升到四级,比阎月强的人几乎已经没有了。

继续留在希望小组,顶多就是保护这些更加弱小的人。

这不是他的风格。

“什么时候去倭国?”

“老大说要准备准备,猴子正在那边打探消息,估计要等个年把。”

“老大是谁?”

“你跟俺去组织自然就知道了。”

“辰龙?”

吧嗒,赢褚手里的肉直接掉在了桌上,张着嘴巴有点不敢相信。

“你!你怎么会知道!”

好家伙,阎月也给他整得目瞪口呆了。

这智商,能活到现在真是不容易,纯凭实力强悍。

十二生肖一般不都是以龙为尊么,这还怎么知道?用屁股知道的!

阎月也懒得和他解释,竖起三根手指。

“三年,大学结束,加入你们。”

“为什么要等大学结束?”

阎月摇了摇头,看向窗外,脑海里浮现出了许许多多的人。

唐依依、辛心凌、白琼、徐小七、朱晓晓、石伟……

“没什么,只是想……给身边人一些交代。我受他们守护了一年,回守他们三年。”

“没看出来你还是个重情重义的主儿,俺喜欢。”

“重情重义么?呵。”

阎月不屑地笑了笑。

他完全没理由守护这些人。

只是不知怎么的,就感觉这大学的剩余三年时光,可能是他人生中最后的平静了。

往后的日子,应该是孤独,和杀戮。

……

告别赢褚,阎月回到酒店把来福带到了自己房间。

杨华这个人他还是比较陌生的。

不过杨华能在他身边默默守护10年,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他很想听听杨华的想法。

“真难为你,装舔狗一装就是十年,值得吗?是为了我姐?”

杨华没去过上京,几乎是在少年时就变成了来福。

从他的精神状态来看,变成来福也就失去了灵,应该是规避掉了诅咒。

房间中,来福的身子慢慢膨胀,变成了人形。

“也不全是因为琴烟。我的任务是守护你,如果你真的可以拯救世界,我认为值得。”

之前没有细看过杨华,此时一见他,眉宇间倒是有几分英气。

可惜,他注定和阎琴烟是两条路上的人。

阎月指了指杨华的脑门。

“有道疤。”

“从我被老组长捡回来时候就有了,老组长说是调皮摔破了脑袋。”

“哦?那被老组长捡回来之前呢?家住哪里?陵城?还是?我总要知道点你的底细。”

“不记得了。”

“不记得?你还真有意思,别人都是摔后脑才影响了记忆,你摔脑门也能失忆?”

杨华这个人貌似不擅长开玩笑,被阎月这么一说,表情明显有点不悦。

也是,他好歹和阎琴烟算半个青梅竹马。

“所以,钟楼战那次来帮我接张昊,还有魔都那天夜里去挠唐依依的窗户,都是你故意的?”

“是。”

“那你接下来准备继续留在我身边?”

“是。”

“不论我去哪?”

“是。”

杨华应了下来,又马上解释,“你别误会,我并不是想做你的保镖。我只是想死了以后能告诉琴烟,我的选择是正确的。”

呵,保镖。

回想那夜的情况,这杨华充其量不过三

级或者四级。

与现在的阎月相比,甚至都不知道是谁保护谁。

不过多了个替死鬼在身边也不是件坏事。

“除了能变来福,你还有什么能力?”

“我可以定位历史文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