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孙若雪起床后,看到高凌已经做好了饭菜。
“我说你着什么急啊,”孙若雪没好气道,“你做的饭菜能吃吗?”
以前,孙若雪曾经教给高凌做过饭菜,只是高凌这傻子不是把米饭熬干锅了,就是把菜炒糊了。
所以,当她看到高凌现在又张罗着做饭,心中难免不痛快。
可是,她还没有走到餐桌前观赏,就闻到了和高凌以往做出来的饭,不一样的气味。
孙若雪愣了一下,因为缭绕在她的琼鼻前的气味,是能够勾起她食欲的香味。
她来到餐桌前,只看到西红柿炒鸡蛋泾渭分明,土豆丝看起来也非常丝滑有光泽。
“这是······你做的?”孙若雪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高凌。
高凌憨憨一笑,“我……我跟你……你学的!”
孙若雪拿起筷子品尝了一口,只感到沁人心脾,味道好极了!
“我的大傻子,今天非得犒劳你一下!”孙若雪没有擦嘴,抱着一旁的高凌,送上了一个香吻。
高凌的脸,刷一下子红了。
这就是老婆的吻。
谁又知道这一个吻,他究竟错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
高凌感动的想哭,可是男儿有泪不轻弹,他笑了笑,“老婆……快……快吃吧,今天……我们还要……要卖夜壶呢!”
孙若雪美滋滋的饱餐一顿,而后擦了擦嘴,像个小女孩一样的憧憬道:
“真希望那个夜壶真能卖二百五十万,这样咱们家还能剩五十万,也算是发财了,以后就可以不用那么辛苦了。”
这两年来,孙若雪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不单单要照顾高凌,还要去田里种地,她真的受了很多苦。
高凌想到这里,心中不免升起一股暖流,暗暗道:雪,这辈子我都不会让你受苦了!
从山村进城,还要步行十里地的山路,去大山外的公交车站等公交车。
可是,高凌家穷得连一辆自行车都没有。
两人只能步行。
行至半路,遇到同村的丧彪还有他的两个小弟。
丧彪以前是混社会的,后来因为抢劫银行,做了几年牢,一个月前被放了出来。
现如今在村子里拉了一帮光棍汉,整天游手好闲,也不知道靠什么营生。
“哎呦,大傻子,你带着夜壶干什么去?路上撒
尿用啊?”丧彪看到高凌的手里提着夜壶,觉得很好笑。
孙若雪急忙拉起高凌的手加快了脚步,她不想让高凌和这号人有任何关系。
高凌也没有理会丧彪,紧随孙若雪的脚步往前走。
“别急着走啊······”丧彪在后面讥笑了一声,“真他妈傻,出门还带夜壶,也不知道那个肤白貌美大长腿的小娘们儿,是不是瞎了眼,怎么和这个傻子在一起过?”
其中一个小弟问道:“大哥,你要是喜欢那个小娘们儿,不如现在去把她办了!”
丧彪拍了一下那个小弟的脑门,“你他妈也够傻的,现在大白天的,是不是又想蹲号子?”
他对着那小弟说:“办,是肯定办的,不过现在我们先盯着她,等到晚上有机会在下手!”
那小弟伸出了大拇指,“高,实在是高。”
“高尼玛个头······”丧彪翻了一个白眼,“拍马屁能不能来点新鲜的。”
说来也怪,尽管现在高凌已经距离丧彪一里地开外,但丧彪说的每一句话,他都听得一清二楚。
这可能和高凌得到祖宗恩惠有关。
但现在不是研究那些奇能异术的时候。
也不是教训丧彪的时候。
他还有要事要去做。
等着,我回来收拾你们。
高凌和孙若雪来到了城里的古玩市场。
根据地址来到了市场中心的一家古色古香的饭店中。
一个西装革履的墨镜男人,本来正坐在角落的桌子前吃饭。
当他远远地看到,高凌带着孙若雪来到这里,顿时摘掉了墨镜,流下了滚烫的热泪······
是他!
就是他!
他终于回来了!
迄今为止,世界上最为庞大神秘而古老的地下组织,非“神桌”莫属。
它即是杀手组织,又是商业机构,掌握着全世界很多金融集团的经济命脉,和很多大人物的生存命脉。
神桌想要让哪个集团一夜之间股票暴跌,哪个集团第二天就会宣布破产。
神桌想要哪个人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就算是耶稣也留不住他。
神桌组织内部的金字塔顶端,是神桌三巨头,三巨头之下,又有神桌五龙王。
高凌,正是五龙王之一的“玉面青龙”。
玉面青龙统治着整个亚洲和欧洲的神桌组织,势力也是五龙王当中最为恐怖的一个,没有之一。
然而,没有人知道,高凌究竟付出了怎样的艰辛,才得到了属于他的荣耀与地位。
那年,神桌高层派他的小分队去金三角暗杀大毒枭巴颂。
巴颂的军队荷枪实弹,号称金三角的钢铁洪流。
而高凌的小分队只有七个人。
他们如同幽灵一样潜入了巴颂的腹地,暗杀了巴颂。
结果,却遭到了巴颂手下的疯狂围剿。
高凌小分队的枪火弹药难以压制钢铁洪流的火力全开,只好选择撤退。
本来高凌自己已经逃离了虎口,可是为了自己的队员,他又抢走了敌人的一辆坦克,折返回来。
巴颂的坦克队伍,忽然发现在坦克车队中,竟然有自己人打自己人,一时间全乱套了!
最后终于锁定了高凌的坦克,一顿狂轰乱炸!
结果,神出鬼没的高凌,早已经在这之前,就神不知鬼不觉换了坦克车,继续趁火打劫!
高凌就这样如幽灵一般,进行了一番来回换坦克车的神仙操作。
而束手无策的敌人,也只能越打越懵逼!
因为他们干掉的每一辆坦克车,都是自己人!
最后,高凌就这样凭借一己之力,干掉了巴颂的整个坦克车队,和三架直升飞机!
只留下了一架直升机,供高凌和他的小分队逃跑用!
临行前,高凌带着七个人。
回来后,依旧是带着七个人!
关于高凌的传奇,有如九天繁星,数不胜数。
而金三角之战,只不过是高凌的成名战而已。
然而,这份荣誉,却只能属于地下世界的神桌。
而在地上世界,没有人知道,高凌的战斗力远比战神更强悍,比兵王更可怕!
因为表面上,高凌只不过是一家外企的普通职员。
而他的七人小分队成员,现如今每个人都是上市公司的老总了!
阿杰,正是高凌的七人小分队成员之一。
昨天晚上,当他接到老大高凌打来的电话,心情激动的一夜没睡。
天还没亮,他就踏上了前往这座城市的飞机,坐在这家饭店的这个位置,足足做了三个小时,才终于等到了高凌的到来。
那年,高凌本来可以角逐神桌三巨头,却只是为了和一个女孩儿结婚,过平平淡淡的日子。
就选择了脱离神桌,抛弃了所有荣誉和前途,毅然决然的走了。
后来,阿杰就再也没有收到过关于高凌的任何消息。
现如今,阿杰已经是某上市集团的董事长,身份尊贵,不可同日而语。
但,只要高凌一声令下,哪怕是刀山火海,他也会万死莫辞!
可是,现如今,他看到了高凌,却并不敢喊一声“老大”。
只因为高凌让他保守秘密,还要他扮演收购夜壶的古董商。
阿杰也只能把这份感情,暂时放进心里。
“你好!”阿杰大步流星走上前去,亲切地伸出了一只手,“你是来找我卖夜壶的吧!”
高凌看着阿杰,“你……你就是……是古……古董商!”
阿杰笑着说:“有印象就好!这位一定是嫂夫人了,嫂子好漂亮!来,快请坐!”
高凌和孙若雪被盛情邀请到饭桌之后,阿杰点了饭店里最贵的几道菜。
佛跳墙。枸杞鱼翅汤。冰糖血燕窝。太史五蛇羹。
孙若雪看到一桌子的美味佳肴,当即惊呆了美眸,迟疑着问阿杰:“这位老板,你说我们家那只夜壶······能卖多少钱来着?”
阿杰笑着说:“二百五十万。”
孙若雪眯起了美眸,心里打开了小算盘。
如果高凌平时用来方便的夜壶,不值那么多钱,那么这个土豪老板肯定不会出这么高的价格。
也不会还没有进行交易,就点了如此珍贵的山珍海味。
这还不足以说明,夜壶的价格,要远远高于二百五十万吗?
想到这里,孙若雪深呼吸一口气,煞有其事地说,“曾经也有一个古董商,要三百万收购我们家这夜壶呢!”
阿杰一拍大腿,“我给你三百五十万!”
孙若雪心中一惊。
阿杰皱了皱眉头,“难道你嫌少?那就四百万!”
孙若雪彻底震惊!
阿杰看了看高凌的眼色,见高凌没有做出任何反应,马上又开始加价:“五百万!行不行!”
孙若雪险些晕死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