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府后,我兴高采烈的就往周晏温的住处跑去。
见到他时,他还站在桌前练字,一只手握着毛笔,一只手背在身后。
尽管后背又上,但依旧挺得笔直。
一身墨色的衣服,流畅锋利的下颚线,我小心翼翼的走到他的身边,还能嗅到一股清凉如薄荷的药味。
“阿温,我给你买了新的笔墨纸砚。”
我乖巧的将装着笔墨纸砚的木箱递到了他的面前,他的笔尖停止了动作,斜眼瞥了一眼眼前的木箱。
我观察着他的表情,缓缓地将木箱打开,捧出了那个最贵的砚台道:
“特别是这个砚台,可是我精心为你挑选呢,你快用用看。”
他虽然还是面如冰霜,但还是接过了我手中的砚台,用了我给他买的笔墨,开始写起字来。
我就在一旁,坐在椅子上,托着腮,认真的看着他。
果然只要人长得好,干什么事情都是赏心悦目。
直到他落了笔,我才凑到跟前去看,然后讨好拍马屁道:
“阿温,你写的真好啊,我从来没见过写得这么好的字,这个就送给我吧。”
“嗯。”
听到他的答复,我便欣喜的将那墨宝拿了过来,护在了怀中。
“这个砚台还好用吗?”
“尚可”
死傲娇,这还只是尚可?于是我不服气的说道:
“我花了八千两银子呢!”
他听到我说这砚台八千两,眼中闪过一阵惊愕:
“就这?八千两?”
“对啊,老板说是镇店之宝呢。”
听完,周晏温突然扶了扶额头,缓了一会道:
“嗯,挺好。”
当时,我还真以为他觉得挺好呢,后来他与我提起,我才知道,这位那时竟然觉得我是个傻子!冤大头!
可此时的我,还洋洋得意觉得自己买的对,觉得自己真智慧,这好感这不一下子就刷上来了吗!
往后,我依旧每日熟门熟路的往他这跑,嘘寒问暖。
就算他的伤势已经痊愈,我也总是要缠着他教我练字,陪我晒太阳,陪我吃饭,听我讲述一堆的家长里短。
他虽然话很少,但却对我是百依百顺,我说话时他总是目不转睛的看着我,认真的听我讲。
我以为我都是在刷好感,可时间久了,我自己也没发现。
有个人,已经慢慢的在我心里,开始生根、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