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系统,不过这个内容并没有什么可以过多的介绍的】
【毕竟..价格都不菲...只说老紫鸡的雇佣价格就是1000沙币,麻蛋,那可是一栋房啊!】
【那这条内容就略过了,等哪天有土豪大哥雇佣了我再来和大家聊聊】
【而第三条就是...万恶的房地产】
【c,老子玩游戏图什么?嗯?不就是找乐子玩的么?尼玛的玩个游戏还要买房,什么玩意,c!!!】
【一个房子一千沙币...据我统计,我们第一批100个玩家里,只有几个人买了而已】
【啥?你问我买了没有?我当然!没有买了...】
【现在妖族内的沙币比例已经到了1比205的地步了,而且还在不断上涨,呜呜呜,购官方,你赶紧开放充值渠道吧,我的肝和钱包都在痛呢】
【当然,说到买房子。我们也得客观的讨论一下他的利弊。有利之处就是你登入游戏后,你会出现在自己的房子里,不会和大家一样在复活点复活。当然,你若是在游戏过程中死了,还是要在复活点复活的】
【你的房子里还能储存自己的东西,不用把什么东西都带在身上,要知道狗官方送的那个背包才只有6个格子。无耻!】
【而且还能装b..嗯,装b,在没有房子面前的玩家们装b。不过我不建议买了房子的大佬这样做...嗯..毕竟这是一个被守复活点五次的人告诉我的忠告】
【弊处么...只有一个..那就是负债累累..老子现实里的房贷还没还完呢,麻蛋,游戏为了买个房老子又得吃土了】
【当然,这弊处对于那些神豪土豪的玩家来说,根本的不值一提】
【呜呜呜,万恶的有钱人】
【更新的最后一条内容呢,便是关于我们的等级划分。1到20级,在妖界中算的上是普通妖行列里了,而我们的老紫鸡NPC呢好像现在便有着大妖的实力,也就是41到60级】
【这里只是给到了我们100级的等级划分,妖督。这就说明,肯定还有着后续等级划分的,我们拭目以待。不过,我们提前知道的应该就是妖神这个层次,这个应该就是等级划分的巅峰】
【哼哼,等老子成为妖神那天,老子要吊打妖神,强抢仙儿,统一妖界!!】
【咳咳,说的有些早了。更新内容介绍完了,接下来,我们就来解说一下官方在这次更新中没有提及到某些事情】
【第一,就是复活点的公告栏的出现。至于上面告诉我们说我们干了一些比较有意义的事情就会出现在上面。至于什么是有意义的事情,我们现在也不得而知,看来只能等某位大佬上去后再来解答、接着上面还留着狗策划的一个小彩蛋,先升到20级的玩家,他会给玩家一个神秘的奖励。目前全部玩家中,属肝帝他的等级是最高的了,15级。看来这个神秘奖励就要落到他的手中了,到时候我一定会第一时间给大家聊聊的】
【第二,便是肝帝发现蓝光这件事了,蓝光其实就是妖神大人的妖力,刚才也说道了。不过,刚才不是也说了么,王捞葱大哥还有妖神给他的奖励。】
【大家猜猜是什么?哈哈,很好猜的,装备,嗯,妖神大人给了王捞葱大哥一件装备,不过,这可不是一件普通的装备哦】
【配图/配图/】
【怎么样,这属性简直是吊炸了好么。自身等级乘以2!虽说40级就是极限,但是40级之前,这把剑是完全够用的好么!!而且他竟然还附带着一个被动!低于百分之5的敌人会被秒杀!虽说同阶或者高一阶的才能使用,但是可以说是一件PVP神器啊!】
【你想想那个画面,你的对手还有百分之几的血量,你和他血拼的也剩了百分之几的血量,然后你一个被动就把他给秒杀了,对面都是懵的好么!这柄剑我tm吹爆好么!】
【想起我还在用着新手小木剑,我的内心就是一阵的羡慕嫉妒恨!不得不说,我酸了!!!】
【好像就只有这些内容了吧,嗯,就这些。那我们下次更新再见。我是陈晓生,我要先去吃点柠檬,太酸了...】
这条帖子很快就占顶了论坛的榜一热帖,可见这位名叫陈晓生的名气是有多么的大。
怀着好奇的心思,陈羽也打开了这条帖子,嗯,陈羽满意的点点头,还是很详细的么。
接着陈羽便将目光放在帖子底下的评论区里,看的那是一脸的黑线。
吃泡菜的网友:“晓生总结的很不错..这一群NPC真的是各具特色。不过我也不得不佩服妖族公司的人,像这种游戏一上线,哪个NPC不是帅爆了就是美爆了,衣服脱的那身上就差圣光了,妖族的公司倒好,你你NPC直接给我来了一只鸡,一只狗,一个魔物娘,还有一个伪男?”
浪子回复吃泡菜的网友:“哈哈哈哈,兄弟,总结的很好啊!”
小萌妹回复吃泡菜的网友:“不许说我妖神大人的坏话!你有我妖神大人长的帅么!你说不定就是个伪男,还敢说我们的妖神大大是伪男?”
哦哦的勺子:“我不管!仙儿妹妹即使正义!”
急急急:“对对对!我们只爱仙儿妹妹一只妖!妖神?长的太帅,威胁到我们这群帅哥的地位了,滚一边去。”
kiss的小轩回复急急急:“啊啊啊!!你才滚一边去!哪来的狐狸精也敢和我们的妖神大大相比?嗯?有可比性么?你是帅哥?你算个屁,任何帅哥在我们家妖神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
落泪的酒儿:“没错!妖神才是正义!”
落落爱你:“妖神!即为正义!”
小乖乖:“妖神!即为正义!”
陈晓生(up)回复小乖乖:“媳妇啊..你这...”
小乖乖回复陈晓生(up):“我不管!妖神!即为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