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着迷

在感情面前,万物都是那么脆弱,不管岁月和生活把你磨砺得多么高明沉稳,站在喜欢的人面前,你可能还是一秒都撑不住就原形毕露。

北江中学所在的地段颇偏,半夜车流量很小,我在路边站了二十分钟也没等来一辆出租车。正考虑要不要打电话把老胡喊过来时,一辆银灰色的奥迪R8朝我开过来,价值两百多万的汽车为我停下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

换吴莉莉也就算了,撩一撩裙子,勾一勾美腿,半夜拦下一辆豪车不在话下,可我谢牧何德何能啊?一无美色,二没钱财,还是个男人,难道车主是个寂寞空虚冷的富婆?我正受宠若惊加胡思乱想,车主下车了。

我定睛一看,竟然是刘轩!!

对这位富二代我印象深刻,第一次见面是在KTV,他一边眼睁睁看着朋友酣畅淋漓地群殴我,一边怡然自得地唱着歌,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当时他给我配的音乐还是郑伊健的《刀光剑影》,真是谢谢他亲人的应景啊。第二次他化身为一个初出茅庐的实习生,在林鹿夏身边谦逊有礼。今晚是第三次见面,他又变身为富二代,开着一辆折现成百元大钞可以砸晕我的豪车出现了。

“这一带拦不到车的,你去哪?”他热情得像个黑车司机。

“南桥。”

“要不我送你?”

见我一脸怀疑地杵着,他无奈地笑了笑:“上车吧,你看我像坏人吗?”

“行吧。”我实在想不出他会坑我的理由。

可能天生穷人命吧,上车后我一直很扭捏,豪车完全坐不习惯。刘轩兴致倒很高,一路上哼着不知名的小曲,开了几分钟,他才回过头来饶有兴致地说:“你猜我送你之前还送了谁?”

“林鹿夏。”一点都不难猜。

刘轩十分惊讶,我不屑地挑了挑眉:“就你那点心思,都写脸上了。”

他不置可否地笑了,竟然有些腼腆:“你这人挺有意思的。上次见到你时我还担心你会拆穿我的身份!结果你没有告诉林鹿夏,于是我就想可能是你怕我吧,毕竟你被我的朋友揍过。现在看起来,你好像也不怕我,看来我要谢谢你。”

“我该谢谢你才对,让我知道了富二代都这么仗势欺人!”

“其实我跟揍你的那几个人算不上朋友,就是走一过场。”

我懒得再搭腔,今晚他送我回家肯定不是单纯的助人为乐,他有目的,而我等着。

“你现在肯定想问我到底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反正时间还够,我跟你说说我的事吧。”

“可以不听吗?”我这人最无聊了,就习惯抬杠。

“哈哈,恐怕不行。”他的笑容其实很亲切,并不让人讨厌,“听我讲讲话有什么不好?听一听就到家了。”

按刘轩的说法,富二代的圈子里分两个极端,一种特别幼稚晚熟,通常是败家子,还有一种则早熟世故,一般是社会精英。刘轩今年二十四岁,香港大学毕业,属后者,至少他那望子成龙且极其严厉的老爸希望他成为后者,于是毕业后就直接把他送到了自己产业下的一家广告公司当实习生,除了那家公司的老总外,没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比起那些大学没读完就直接当上董事长的朋友,刘轩不觉得委屈。他从小性格稳重,有的是耐心,于是他欣然接受了安排。去公司不多久,他就喜欢上了这个角色扮演的游戏,从小过惯了尊贵日子的他突然间就变成一个任人使唤的实习生,听到许多不同的声音,见识到许多不同的人,他像个微服私访的皇太子,可以说如鱼得水。

林鹿夏的事情是从同事们的八卦中得知的,都不是什么好话,说她是花瓶、单身妈妈、抢闺密男人靠领导上位。起初刘轩对她没有好感,偏偏命运弄人,很快他就被调到了林鹿夏的部门,变成了她的助理。

短短几天,他对林鹿夏的成见就烟消云散。真实的林鹿夏跟同事们描述的那个女人有着天壤之别。她耐性好、能力强、公私分明,从不跟任何男领导搞暧昧,除了工作交流哪怕是“今天天气真好”这种闲聊都不会有,面对趋之若鹜的男人,她总是礼貌又疏远地淡淡一笑,唯一算不上“好员工”的一件事大概是很少加班,那也是为了能尽快回家陪女儿。刘轩第一次见鹿夏在公司笑,是某个中午,鹿夏用微信收到了她妈妈跟自己女儿在逛公园时的合照,当时刘轩故意走过去看了一眼,问:“谁呀?”

“我女儿,可爱吧?”鹿夏第一次用随意的口吻回答刘轩,脸上洋溢着作为妈妈的幸福和自豪。

刘轩算是明白了,鹿夏之所以在公司里的口碑这么差源于一句古话: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女同事嫉妒自己为什么没有林鹿夏漂亮,男同事痛恨她清高。这些林鹿夏心知肚明,却视若无睹,反正她每天要做的就是努力工作、按时下班,内心强大得像一台冰冷又坚硬的机器。

美女刘轩见多了,可像鹿夏这种美女他还是第一次见。刘轩慢慢对她有了兴趣,从同情到欣赏,最后竟是着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