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倒好,喜欢的人没呵护她,还遇到一个奇葩,高中纠缠了她两年,到现在还不肯放过她。
其实叶凌云离开之后,沈溪回到更衣室就发怒了。
她把玫瑰花放到一旁,生气地对林腾说:“你快点给我滚蛋!别再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求求你了,算我上辈子欠你的,下辈子我再还给你好不好?我不喜欢你,我不喜欢你,我也不希望被你喜欢,你别再烦我了成吗?”
我们的溪哥这是真的生气了。
不,准确地说她是难过了。
林腾虽然有点傻,但到底看出了情况不太妙,于是,他收起了家传的翡翠手镯,灰溜溜地走了。
林腾在离开之前,还依依不舍地看了沈溪一眼,虽然欲言又止,但看着她的眼神,最终什么话也没敢说。
“你们说,我是不是不配喜欢叶凌云啊?说到底,我就算穿着裙子,也不太像一个正常的女生,说话还这么大大咧咧,一点都不温柔……”
“溪哥,我不许你这么说自己!”姜晴打断她,“在我眼里,你一直都是我的偶像,是我最崇拜的人呢。我反倒觉得是叶凌云没眼光!”
“我觉得叶凌云的性格就是那种慢热型的,这事你急不得。不过,今天确实怪那个林腾,早不来晚不来,偏偏那个时候来。”苏乔想起林腾也觉得有点头疼。
“可是,为什么这么久了,我和他一点进展都没有呢。今天你们也看到了,就算是误会了我和林腾,可是他的眼里……没有一点波澜……”
“小溪,你说什么傻话呢。”林可打断沈溪的胡言乱语,“你这次失败了,大不了下次再来,不过就是多一次失败的经验而已,有什么好害怕的呢?你不是想知道上次在餐厅里的男人是谁吗?你想不想听听我的故事?”
沈溪没有想到林可会提到她的事,立马重重地点了点头。
其实那天在餐厅里,沈溪就看出来林可和那个男人有故事,后来她也问过林可,可惜林可只是对她笑笑,并没有告诉她。
姜晴和苏乔听了林可的话,也立马来了兴趣。
然后,她们就看到林可在喝了一杯酒之后,缓缓地开口:“他叫陈慕声,是我的邻居。他从小到大都很优秀,就是家长嘴里常说的那个‘别人家的孩子’。他的长相干净、帅气,成绩也都是第一。大学毕业后,他就进了一个投行公司,现在也成了高管。”
“我喜欢他,从小就喜欢。可惜他大我十岁,在我知道什么叫喜欢的时候,他就已经谈女朋友了。他的女朋友也很优秀,可以说他们郎才女貌、天生一对。所以,即使我喜欢他,也从来不敢说。后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和女朋友分手了,我知道以后,立马向他表白了。不过,他拒绝了我,说我还太小,是一个孩子,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喜欢。我倔强地对他说,我知道,我就是想和他在一起。”
“他当然没有和我在一起,还交了新的女朋友。那段时间,我像着了魔一样,每天去他们公司找他,也不管他有没有女朋友。后来,他终于找了一个时间说要和我谈谈。我永远都记得那天他说的话,他说‘时机不对,咱俩不可能’。他是那种特别传统的人,所以我明白他的意思。我们也算是一起长大,他长我十岁,一直当我是妹妹……虽然我告诉他我不在乎。”
“后来,他去了别的城市工作,我们也就渐渐不联系了。其实是他刻意不想和我联系,我有时候会联系他,他也会故意不回。上次他来出差,我知道以后,主动约他去吃饭。但他告诉我,他下个月就要结婚了。”
“所以,你还能有机会喜欢,还能有机会表白,不过是失败几次,害怕什么呢?真正让人难过的,是你连喜欢的机会都没有了。”
林可是一口气说完的,语速很慢,像是在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看不出她有什么特别的情绪,除了她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
声音有点低沉。听完她的故事,大家很想安慰她,最终还是沉默了。那晚星光熠熠,凌乱狼藉的桌子上,倒着好几个空酒瓶。沈溪好像真的有点醉了。
沈溪这个人的酒量一向不错,可奇怪的是,那天她明明没有喝多少,却是第一个醉的。
都说酒不醉人人自醉,沈溪应该就是应了这句话。
沈溪发了酒疯,好在她不是非要去找叶凌云,也不是在大街上疯跑。她就是非要打车回别墅,说明天早上还要给她的肖老板做早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