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萌芽

这次他没推脱,因为这涉及到了人命,他虽然不爱管闲事,可这件事也算是因他而起,所以就答应了。

这才有了后面的事,他不知道自己对云蝶究竟是什么感觉,但是他不觉得那是爱情,就好像云蝶是他的亲人一样。

回到现实,云蝶跟萧承上了马车,她有点担心陆庭夜,这么久了一直没有动静,肯定是出事了,而离这里最近的是不夜城,以陆庭夜的性格,绝不会原路返回,而凤临国相对于更加危险,如果真的出了事一定会改变路线去往不夜城。

所以她请求萧承带她去不夜城,此时她还不知道萧承就是不夜城城主,进入不夜城,所有人齐齐靠在一边,等待着马车路过,云蝶打开帘子看向外面,所有人都笑脸相迎,有着良好的民风,这不夜城的城主到底是什么人,云蝶有些好奇了。

有一个人跑到了马车面前正要行礼,却被萧承伸出的手打断了,摆了摆手,那人退到一边,云蝶像一个好奇宝宝一样四处打探着,萧承嫌弃的看了她一眼,“土包子。”

云蝶恶狠狠的揪着他的衣领,“臭小子,你再说一遍谁是土包子?”

萧承没吭声,马车很快就停了,萧承迅速的窜下了车,“谁问谁是!”

没有丝毫犹豫跑走了,反应过来的云蝶气鼓鼓的,但是这几天的烦躁突然消失了,笑着摇摇头,也许他就是他吧,他的萧承弟弟,只是不知为什么不认得她了。

云蝶也下了马车,有个穿着像管家一样的人带着她走,这一路上云蝶观察了一下,这看上去是个大户人家,相比于不夜城街道的富裕,这里看上去更加大气,统领了整个不夜城。

萧承怎么会在不夜城有这么好的待遇?云蝶没有多想,她也只是暂时在这里住下来,找到陆庭夜就会离开,离开时好好感谢一下这个房子的主人就是了。

之后萧承又好像消失了一样,知道傍晚,云蝶的房间里响起敲门声,“谁呀?”累了一天的云蝶睡的迷迷糊糊,心想哪个不识趣的这大晚上来打扰她。

打开门一看是萧承,就又没形象的倒头开睡,“找我干嘛?”

萧承看了眼毫无形象的云蝶,扁扁嘴,“你不是来找人的吗,就这么没心没肺呀。”

听到找人两字,云蝶顿时一激灵坐起来了,一点困意都没有了,“对对对,找人!

萧承自然知道云蝶在想什么,她和陆庭夜的爱恨情仇都传遍了,萧承不会自恋到云蝶是为了他才跟他来的不夜城。

其实陆庭夜在进入到不夜城的那一刻萧承就已经知道了,那条水道之前因为污染水源的事情被封锁,防止凤临国的水流入不夜城从而导致不夜城发生同样的情况,不夜城与京城西郊一样,只有一条水路,这是穿越者萧承来到这里打造的第一座城,自然不舍得。

“我带了自己酿的桂花酒,要不要尝尝?”萧承没有接着云蝶的话说下去,而且拿起一个花瓶一般的瓶子朝着云蝶晃了晃。

看见那个瓶子,云蝶其实很想喝的,之前在现代的时候也是跟那个小弟弟每天晚上一起喝着自酿的桂花酒,可是现在最重要的是找陆庭夜,有些不开心,“不是说找人吗,怎么喝上酒了?”

萧承自顾自的打开酒给自己倒了一杯,端到嘴边细细品尝着,“这酒真好喝。”

云蝶气鼓鼓的从床上下来,拿起瓶子给自己也倒上一杯,然后大口的喝了进去,喝完用袖子抹了抹嘴,“说好帮我找人的!”

萧承看了眼她,一腿踩在凳子上,一腿踩在地下,活生生像个土匪,摇了摇头继续小口抿着,没有吭声,云蝶有些醉了,脸颊红红的,嘴里含糊不清的说着什么。

萧承想着自己好像也有些醉了,竟然觉得云蝶有些好看,此时的云蝶已经瘫倒在一边了,突然坐直了身子,用手指着萧承,“你,瞅什么呢,你以为就你会那些东西呀,我可是学了,学了,嗝,”打了个酒嗝,傻笑了一下,“嘿嘿,学了五,五年,嗝,的医生呢!”

本来有些漫不经心的萧承,拿着杯子的手顿了一下,仰起头喝下了杯中的酒,走到云蝶身边蹲下平视着她,“你学了五年医?”

医生这个词可不是这个时候该出现的,语气中是前所未有的认真,“所以你认得我吗?”一向散漫的他竟然眼里走了泪水,他等了这么多年,终于等到了。

云蝶呆愣愣的看着他,“你?”大眼睛扑哧了两下,又凑近了看了看,“嘻嘻,你是我弟弟!”

萧承被靠近的云蝶搅的心猿意马,听到后面的话有些哭笑不得,他有点分不清云蝶是醉没醉了,伸出手揉了揉云蝶的小脸,“真拿你没办法。”

把人抱了起来,轻轻放到床上,给她盖好被子,“俊俊别哭,妈妈带你去找爸爸。”

刚揶好的被子又被云蝶一脚踹开,萧承

抿抿嘴没吭声,他心里有些不是滋味,把被子重新给她盖上之后就出门了,把门关好后,门口的侍卫朝着萧承抱拳,“城主。”

萧承恢复了往常冷漠,“照顾好她,有事叫我。”

连他自己都没意识到在提到云蝶时,语气都不自主的变得温柔。

萧承进到了一个房间,夜深了,屋内灯火通明,一个红衣女子站在砚台前磨墨,而座位上什么人都没有,看到这一幕,萧承握成拳状放在嘴边,“咳咳。”

女子听到声音放下墨块,退到一边,双手交叉在胸前,微微弯腰,“城主。”

整个动作不卑不亢,行的也不是王朝的礼仪,蒙着红色的面纱,就连眼睛上的妆容也是红的吓人,眼尾上扬有一丝魅气,完全像是一只火狐狸。

此人是原主昨日在流放难民中救下的一个女子,她常年一身红色装扮,光着脚,即使是在凹凸不平的荒地,也保持着姿态,脚下被扎破依旧昂首挺胸面无表情的走着。

真正吸引人的是她的功夫,看着娇小,却可以抡起两个200斤的壮汉,这也是原主留下她的原因。